规章制度

教学管理工作条例

发布时间: 2021-09-27    作者:糖果派对电子游戏网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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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.章 总则

..条 为使糖果派对电子游戏网址-(哈尔滨)有限公司的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,切实提高管理水平、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,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,依据教育部《高等职业学校、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》的精神,结合糖果派对电子游戏网址-(哈尔滨)有限公司实际,特制订本条例。

第二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:研究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教学规律,改进教学管理工作,提高教学管理水平;调动教师和学生教瓬学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;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,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;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;研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,形成特色,提高教学质量。

第三条 教学工作是学院经常性的中心工作,教学管理在学院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。教学处、各系(含部,以下同)和教研室都负有管理的责任,各个层面的管理要互相配合,协调一致,以确保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。

第四条 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是教学管理的依据和准绳,各级管理组织和个人都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。

第五条 发扬艰苦奋斗、勤俭办学的精神,合理高度和充分利用现有人力、物力、财力,提高教学投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
第六条 教学改革是学院教育改革的中心环节。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要有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,注重调查,总结经验;要致力于教学及教学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,不断更新教育观念,不断深化教育制度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的改革。

第七条 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要求,接受省教育厅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。

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能

第八条 教学管理是系统管理,应逐步建立院、系两级管理体系。

第九条 教学处是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机构,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的决策,协助主管教学的院长对教学工作加以组织和管理,对学院的教学工作积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,作好学院领导的参谋,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学服务工作。督促、检查系部的教学工作,开展教学工作检查、评估,总结推广经验。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制订的各种教学规章制度。

第十条 系负责对本系教学工作进行组织、领导和管理。要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学院的政策、指令,组织参与制订本系的教学管理计划并组织师生员工加以实施。系应严格执行上级教育部门和学院的规章制度。

第十一条 教研室是基层教学组织,其主要任务是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认真完成系交给的各项教学任务,组织落实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,保证各个环节的教学质量: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、教材建设、改革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总结教学经验等工作,并对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第三章 人才培养方案管理

第十二条 切实加强专业设置的规划管理。要根据经济发展、人才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学院性质、任务、办学条件等,合理确定和调整专业设置,制订学院的专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。

第十三条 专业的增设与调整应持科学的态度。要认真领会上级关于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,严格按照中央、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,办理审批手续。

增设和调整专业的申报程序是:

1、根据学院专业的建设规划,由系提出申请,并写出详细的论证报告(附: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、人才需求预测);

2、将上述申报材料交教务处初审;

3、教务处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学院院长办公会,由学院院长办公会组织评审;

4、评审意见交由学院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后,由教务处报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。

第十四条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、基本规格以及培养过程、安排教学任务、确定教学编制等工作的基本依据,是实施人才培养的首要环节。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法规性文件。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、修订和执行是高等学校.重要的教学立法和执行活动之一,必须按严格规范和程序进行。

1、制(修)订人才培养方案是一项系统科学工程,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、适应性、可行性和稳定性。教务处根据社会发展和学院实际,提出制(修)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和要求;各系(部)应根据社会经济、科技、文化发展对人才的需求,论证专业培养目标。认真理解上级相关文件的精神,严格按照制(修)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的要求,要指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制(修)订工作;教务处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查,并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,经院长审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,即为学院文件并生效执行,具体工作由教务处和各系负责组织执行。(新增专业必须于专业申报一年前制定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。)

2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在每学年开学初向新生公布,以便新生了解专业及课程结构,并根据自己的情况,编制学习或选修计划。

3、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,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,不得以各种借口加以推诿。教学任务按学科性质和业务范围由相关的系(部)和教研室归口承担,由教务处划分和协调。

4、为维护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,应保持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对稳定。经审批同间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,一般不允许随意修改。

5、凡对已经批准正在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,由于增开、减开、更换必修和限选课程(含必修课的实践教学环节)而导致课程结构变更,均属修改了人才培养方案。为了适应经济建设、社会发展、科技进步以及教学改革的需要,经审批并正在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,允许进行某些修改,但必须严格按照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程序,提出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报告,并附上修订后的完整人才培养方案,教务处审核,报主管院长审批,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。

6、凡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人才培养方案,须写出书面报告,说明变动理由,经系(部)主任签字同意,提前一个学期报教务处审查批准后方可变动。

7、凡已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,应在开课的前一学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(如教学大纲,教材编写与预订等),凡没有教材初稿的,不能作为课程开出。

8、凡未经审查同意变动的课程,学院一律不予承认;凡未按上述规定报批而擅自理发人才培养方案者,均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
第十五条 教务处应在主管教学的院长主持下,每学期对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作常规检查,检查已开出课程的门类、门数,每门课程的教学时数、周学时数、考核类别、实践性教学环节等是否与计划相符。

第十六条 教学大纲(课程、实习、实验、实训、毕业设计、论文)是依据人才培养方案,结合本院实际,以纲要的形式规定课程内容的指导性文件,是教师开展教学的基本依据。对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出的各门课程,应在教研室主任的主持下,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,制定出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初稿,交系主任审定,上报教务处,成为正式的指导性文件。

教学大纲,须按专业汇编成册,以便进行专业教学内容的检查,避免课程间的重复与脱节。

任课教师应根据大纲组织教学和考核。系主任、教研室主任有责任检查任课教师执行大纲的情况,纠正其教学偏差。

第十七条 教学进度表是各门课程每学期上课的具体实施计划,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和上报,经批准后认真执行。

第四章 教学过程管理

第十八条 教师管理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。系主任领导系、专业教研室主任组织安排好教师的学习和工作,保证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转。

1、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课、下课。不得随意调课、停课。确有特殊情况需调课、停课的,须填写《糖果派对电子游戏网址任课教师调串课登记表》,经系主管领导同意,并报教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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